开店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:
选择经营场地
需要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,租赁管理费和印花税由业主出。
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。
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,应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租用他人场所的,应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,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、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;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,提交《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办理营业执照
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,需带场所证明(租赁合同或房产证)、身份证。
办理营业执照时,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、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等材料。
工商局审查申请材料,核准登记后发给营业执照。
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
办理营业执照后,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,作为商家的唯一标识代码。
办理税务登记
营业执照领取后,需要办理国税登记和地税登记。
办理税务登记时,需提交《税务登记表》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、个人业主居民身份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等。
刻章
包括公司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代表章、股东章等,办理地点是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。
办理银行基本户
到就近银行开立基本户,用于日常的资金往来。
办理消防批复 (非必经程序):
符合国家有关规范,资料齐全,手续完备的场所,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。
办理社保手续
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的社保金,具体办理地点和流程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。
建议:
在办理开店手续时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、税务、消防等部门,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,以确保顺利开店。
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,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,避免遗漏重要环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