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饮业涉及的税率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,具体如下:
一、增值税
一般纳税人 - 税率为 6%
,可抵扣进项税额;
- 需注意:部分早期政策文件可能显示13%的税率(如2016年前),但自2016年5月1日起已随营改增调整至6%。
小规模纳税人
- 综合征收率现为 3%(2025年1月1日起执行),不能抵扣进项税额;
- 若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,免征增值税。
二、附加税费
城市维护建设税: 按增值税额的7%、5%或1%缴纳,具体税率因地区而异; 教育费附加
地方教育附加:按增值税额的2%缴纳;
水利基金:按增值税额的1%缴纳。
三、企业所得税
一般企业税率为 25%,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 20%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营业税已废止:
自2016年5月1日起,全国范围内取消营业税,统一改为增值税;
地区差异:
部分城市可能因招商引资政策调整税率,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;
申报时间:
一般纳税人需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。
建议餐饮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经营地区,结合税务机关最新政策确认具体税率,并规范纳税申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