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饮业涉及的税率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,具体如下:

一、增值税

一般纳税人

- 税率为 6%,可抵扣进项税额;

- 需注意:部分早期政策文件可能显示13%的税率(如2016年前),但自2016年5月1日起已随营改增调整至6%。

小规模纳税人

- 综合征收率现为 3%(2025年1月1日起执行),不能抵扣进项税额;

- 若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,免征增值税。

二、附加税费

城市维护建设税:

按增值税额的7%、5%或1%缴纳,具体税率因地区而异;

教育费附加:按增值税额的3%缴纳;

地方教育附加:按增值税额的2%缴纳;

水利基金:按增值税额的1%缴纳。

三、企业所得税

一般企业税率为 25%,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 20%
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营业税已废止:

自2016年5月1日起,全国范围内取消营业税,统一改为增值税;

地区差异:

部分城市可能因招商引资政策调整税率,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;

申报时间:

一般纳税人需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。

建议餐饮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经营地区,结合税务机关最新政策确认具体税率,并规范纳税申报。